精選好文避稅天堂已不復見
2020 年 11 月 27 日
BVI你可能不是很熟悉
但講英屬維爾京群島你或許有印象
英屬維爾京群島及開曼群島
在過去被稱作避稅天堂
但從2019年開始實施《經濟實質法》
避稅天堂已不復見
防止
空殼紙上公司
台灣過去有許多公司甚至個人
為了避稅而選擇在這兩個地方
設立控股公司、貿易公司、基金公司…等
但多數屬於空殼紙上公司
並沒有實質的經營活動
為何稱為
避稅天堂
以開曼群島為例
在開曼群島中有條皇家法令
法令中規定永遠豁免開曼群島繳稅義務
所以該島無論對個人、公司、信託行業
都完全沒有直接稅收
只有進口稅、工商登記稅等簡單稅種
且在當地註冊公司只需要一位股東及董事
兩者可以是同一人,資料絕對保密
註冊在該島的公司形式屬於豁免公司
代表在當地不必繳稅
經濟實質法?
根據設立公司的業務性質
可區分出 3 種不同「經濟實質」程度
- 純控股公司
被要求在當地有經營活動的程度最低
只需要在當地有足夠的員工和辦公場所
- 貿易公司、資金借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和集團總部
須具備中度實際經營活動
在當地需要有全職員工、公司地址
全年半數以上的董事會必須在當地召開
比如說公司一年開 6次董事會
至少要有 4次在開曼群島召開
- 科技公司、生技公司
智慧財產業務公司等
這類型公司屬於需具備
高度實際經營活動的
把智慧財產權掛在該地
目的是避免收取的權利金被課稅
針對這類公司規定
該項專利的利用和維護
都必須在該島上發生
全球反避稅趨勢不減反增
該如何做好資產配置規劃
是目前許多富人遇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