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好文避稅天堂已不復見

2020 年 11 月 27 日

BVI你可能不是很熟悉

但講英屬維爾京群島你或許有印象

英屬維爾京群島及開曼群島

在過去被稱作避稅天堂

但從2019年開始實施《經濟實質法》

避稅天堂已不復見


防止

空殼紙上公司

台灣過去有許多公司甚至個人

為了避稅而選擇在這兩個地方

設立控股公司、貿易公司、基金公司…等

但多數屬於空殼紙上公司

並沒有實質的經營活動

為何稱為

避稅天堂

以開曼群島為例

在開曼群島中有條皇家法令

法令中規定永遠豁免開曼群島繳稅義務

所以該島無論對個人、公司、信託行業

都完全沒有直接稅收

只有進口稅、工商登記稅等簡單稅種

且在當地註冊公司只需要一位股東及董事

兩者可以是同一人,資料絕對保密

註冊在該島的公司形式屬於豁免公司

代表在當地不必繳稅

經濟實質法?

根據設立公司的業務性質

可區分出 3 種不同「經濟實質」程度

    • 純控股公司

被要求在當地有經營活動的程度最低

只需要在當地有足夠的員工和辦公場所

    • 貿易公司、資金借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和集團總部

須具備中度實際經營活動

在當地需要有全職員工、公司地址

全年半數以上的董事會必須在當地召開

比如說公司一年開 6次董事會

至少要有 4次在開曼群島召開

    • 科技公司、生技公司

   智慧財產業務公司等

這類型公司屬於需具備

高度實際經營活動的

把智慧財產權掛在該地

目的是避免收取的權利金被課稅

針對這類公司規定

該項專利的利用和維護

都必須在該島上發生


全球反避稅趨勢不減反增

該如何做好資產配置規劃

是目前許多富人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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