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好文60歲老太買“信託”捲入非吸!10年後法院判了:銀行全額賠償本金!
60歲老太買了假信託產品捲入非吸案,等到法院判決全額賠償時,已是古稀之年,前後經歷了10個年頭。
六旬老太歷經十年終獲賠償
近期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則案例,判例顯示,長沙市民劉老太2014年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市赤曙支行職員劉某的介紹下,掏20萬購買號稱保本保息的信託委託理財產品,結果卻掉入非吸陷阱。
據文書資料顯示,劉老太是1954年生人,2014年案發時她已達六旬,現在剛好七旬,邁入古稀之年。劉老太介紹,自己本打算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市某支行辦理儲蓄業務,但是銀行職員劉某一再向其推薦信託委託理財,並承諾“保本保息、到期兌付、沒有風險、合法合規”。
最終,劉老太以現金存款(不是銀行轉賬到信託公司帳戶)的方式購買了由湖南博灃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發行人不是信託公司)發行的“中信1309”信託委託理財產品。該產品約定委託代持時間自2014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25日止,認購金額200000元,作為A類受益人可獲得信託資金7%的年回報,結果到期並沒有按理財產品的合同約定兌付。
2021年,劉老太向當地法院起訴要求銀行賠錢並獲立案。其理由是,自己是基於對銀行的信任,對“保本保息、沒有風險”的宣傳、推介信以為真,從而在博灃資產公司的委託認購合同上簽字並交付投資款,造成了損失。涉案銀行作為金融機構,違反適當性義務,未做到“賣者盡責”,應承擔民事責任。
為何劉老太購買的信託理財血本無歸呢?根據公安部門的調查,真相隨後浮出水面——湖南博灃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實控人鄧琳以信託理財之名,行非法吸收公開存款、集資詐騙之實,給投資者造成上億損失。
博灃資產公司的銷售人員到銀行網點對接,通過幫助銀行網點完成攬存任務、給予銀行工作人員銷售提成等方式,激勵銀行工作人員向群眾宣傳、推介理財產品。並由銀行工作人員提供博灃資產公司的委託認購合同給投資者簽訂,使群眾基於對銀行的信任,對保本保息、沒有風險的宣傳、推介信以為真,從而在委託認購合同上簽字並支付投資款。
通過上述運作模式,博豐擔保公司以理財產品的名義,以年息6%-8.5%不等的利息回報為誘餌,以博灃資產公司名義與投資群眾簽訂“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畫合同”,向到銀行辦理業務或有投資需求的群眾進行非法集資。鄧琳等先後向3497人非法集資共計630285720元,造成集資款損失共計110048869.92元。
有意思的是,博灃資產公司和投資者簽署的合同中曾出現“華潤信託”等多家信托公司的名稱,但被法院查明屬於“虛構”產品。
從法院判決來看,法院整體上支持了劉老太的要求,判定涉案銀行還錢。不過法院指出,劉老太的過錯輕微,利息損失應由其自行承擔。劉老太在起訴時未主張投資款利息,應認定其自願承擔利息損失。
法院指出劉老太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在簽訂委託認購合同時應當知道受託人並非銀行,而是博灃資產公司。劉老太在委託博灃資產公司購買理財產品時,應當瞭解受託人博灃資產公司是否具有相應的資格和資質、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是否能承受相應的民事責任。但劉老太並未履行相應注意義務,故自身亦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何辨別真假信託
在此,信託圈內人聊一聊如何鑒別真假信託。
1、看發行機構
信託公司是中國銀保監會監督管理的金融機構,其設立需經籌建審批和開業審批兩個階段。申請人收到開業核准檔並領取金融許可證後,才可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目前,全國取得了金融許可證並營業的信託公司有67家。投資者在認購信託產品前,可以通過中國銀保監會官方網站“線上服務”一欄,點擊“金融許可證查詢”,輸入信託公司全稱,查詢其金融許可證號、機構地址及成立時間等資訊,而假的信託公司則查不到相關資訊。
2、看產品資訊
根據《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畫管理辦法》規定,信託公司在推介信託計畫時,不得進行公開行銷宣傳。因此信託公司在發行信託產品特別是集合資金信託計畫時,一般都會在其官網上公佈產品的相關資訊。如果消費者看到一款信託產品的介紹,卻無法在該信託公司官網上查到相關資訊,就要提高警惕,需要通過其官方客服熱線確認。
此外,信託公司不得委託非金融機構代銷信託產品,通過金融機構這一正規管道購買信託,可以較大減少買到非法信託的可能性。信託產品合格投資者認購金額一般為百萬元起步,認購金額低於100萬元的需滿足信託法律法規及監管政策規定的對合格投資者的其他資格要求。
信託產品的資訊一般會在官網進行披露,如無披露可撥打官網電話進行核實。
3、看打款帳戶
認購任何一款信託產品打款時,資金都是直接匯入信託公司在商業銀行開設的對公帳號,戶名為信託公司全名,不會經手任何非信託公司的第三方。因此,消費者在打款前,一定要向信託公司理財經理或通過官方客服熱線確認核對帳戶資訊。本案中的六旬老太,資金沒有打到信託公司帳戶。
4、看信託檔
消費者在認購過程中不要相信除信託公司外任何單位或個人的推介或承諾產品資訊,一切以信託檔為准。信託計畫檔應當包含認購風險申明書,信託計畫說明書,信託合同。信託合同是和信託公司直接簽署,公章處蓋的是信託公司公章。投資者者在投資前一定要確認自己已經瞭解產品資訊和產品風險,認購的產品風險等級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仔細研讀合同條款,合同簽署也要親自確認。本案中,六旬老太的合同不是和信託公司簽署。
根據信託業“一法兩規”、資管新規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信託公司不得承諾或變相承諾保本保收益;不得以推介信託產品為名,誤導投資者認購產品。如您在信託合同中發現有“保本”等字樣,或未進行風險承受能力測試,一定要提高警惕。
5、看信託產品編碼
信託產品身份證——“信託唯一產品編碼”。信託行業近幾年發展很快,截至2019年底,全國68家信托公司受託管理信託資產規模達21.6萬億元。規模龐大的信託產品一直擁有安全性高、收益性高等特點,深受投資者喜愛。但由於國內一直沒有統一的信託登記制度,信託公司不像銀行那樣面向普通投資者,使得大部分人有的不知道信託,知道的也有一大堆疑問,“信託產品怎麼買”“信託產品真實嗎”一直是信託熱搜問題。今後,按《辦法》規定,所有信託產品都必須統一登記,備案成功的產品可以取得“唯一產品編碼”,集合信託產品還必須進行公示。
文章來源:信託圈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