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好文家族信託的三大類型:各有優勢,如何選擇最佳方案?

2023 年 7 月 15 日

家族信託的作用有很多。

對創業,它是一條安全帶,對沖風險,隔離債務,避免波及家庭;

對婚姻,它是一個保險櫃,守護財富,理性分割,規避離婚風險;

對子女,它是一顆金種子,傳承財富,防止敗家,守護子孫後代;

……

為了滿足各種不同的需求,家族信託經過多年發展,也演變出了各種不同的類型。

比如可撤銷信託、不可撤銷信託,在岸信託、離岸信託,資金信託、股權信託、不動產信託等等。

其中在國內最常見的有三種:資金家族信託、保險金信託、離岸家族信託。

它們也各有優缺點。

 

01資金家族信託

這是家族信託最常見的一種類型,也就是直接把現金作為原始信託財產委託給信託機構。由信託機構對這筆資金進行投資和管理。

案例:

某公司老闆,希望將5000萬現金留給孩子,又怕孩子揮霍。於是用5000萬設立信託,期限50年。自孩子30歲起,每年可以拿到100萬生活費,並且設置激勵條款:孩子每達成一項成績,就進行一次獎勵。

資金家族信託的優勢在於更加自由。

在信託設立階段,委託人將資金交給信託機構的時候,不需要做額外的信託登記;

在資金管理階段,信託機構可以充分發揮管理能力,實現財富保值增值;

在資金分配階段,信託機構會嚴格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將信託資金及其收益進行分配。

它的劣勢同樣在於過分自由。

對信託機構的要求特別高。不僅要管理財富,還要進行有效投資。誠實水準、管理能力、投資能力、缺一不可。

同時在設立信託的時候,需要保證信託資金來源合法,信託設立目的合法。比如用夫妻共同財產設立信託,最好有另一方的放棄或者贈予證明。否則一旦發生矛盾,可能因為財產分割,導致信託協議被判無效或者被撤銷。

案例:

張某女和胡某男(化名)有婚外情人關係,並於2014年2月生下了非婚生子張小小(化名)。2016年1月,胡某男提供資金3080萬,張某女作為信託委託人,設立財富傳承信託。自2018年1月起,由信託每月向張小小支付6萬元。

2019年10月,胡某男的妻子楊某女,以不當得利為由起訴張某女。根據法院公開的執行文書,張某女需要向楊某女返還約4000萬元,並且信託資產也被凍結。

 

02保險金信託

也就是把人壽保險單裝入信託。購買保險之後,把保單的受益人設置為信託機構。等保險到期或者風險發生的時候,保險金自動變成信託資產。之後由信託機構運營,把財產分配給信託受益人。

自2014年第一單保險金成功落地至今,保險金信託發展非常迅速,還衍生出了很多新的模式。比如和資金信託結合,委託人把資金交給信託機構,由信託機構作為投保人;再比如在一個信託框架內,容納多筆保險金。

案例:

李女士購買了一份終身壽險,被保險人是自己,受益人是她兒子。

因為保額較大,她擔心兒子就算拿到這麼大一筆錢,也沒辦法好好管理。於是在財富顧問的建議下,以終身壽險為基礎設置了保險金信託。將保險的受益人改為信託機構,同時將信託的受益人指定為她兒子。根據信託條款,兒子成年後,每年都可以領到一筆生活費,在結婚、生子、購房的時候,也分別可以獲得一定的利益分配。

保險金信託最大的優勢在於杠杆屬性。因為家族信託的門檻比較高,基本都需要幾千萬人民幣。而保險金信託可以利用保險產品的杠杆屬性,以低保費換回高保額,再用高保額達到信託設立的門檻。

案例:

以某保險公司和某信託公司聯合推出的保險金信託為例,每年繳費33萬,連續繳費10年,可以有800萬保障。也就是用33萬的現金,撬動800萬杠杆。一旦風險發生,就可以將這800萬放入保險金信託,按照預先設定的信託條款進行管理。

保險金信託的另一個優勢在於雙重保障。信託本身就有避債、避稅、財富傳承的功能,保險也具有類似的功能。保險一般是格式化條款,簡單直接;而信託是定制化條款,滿足個性需求。兩者結合,既有共鳴也有互補,可以更好地發揮作用。

如今保險金信託特別火熱,已經成為高淨值人群重要的財富管理工具。

僅僅2023年1月,新增保險金信託規模就達到89.74億元,環比增長67.05%。

 

03離岸家族信託

也就是在境外設立信託,託管人一般是境外機構,信託資產一般也是境外資產。

離岸家族信託的優勢在於私密性更強,而且可以更加有效地進行稅收籌畫。很多離岸地都提供了非常誘人的稅收優惠和豁免政策,可以回避包括遺產稅在內的各種稅費。

案例:

龍光地產董事長紀海鵬,通過在英屬開曼群島開設新公司,並且設置家族信託,利用多層持股的方式,把價值幾百億的財富傳承給女兒紀凱婷。紀凱婷因此登上胡潤富豪榜,成為“90後女首富”。同時父親紀海鵬仍然保留管理權,繼續掌舵龍光地產。

對離岸家族信託來說,缺點就是成本更高,涉及到更多的律師費、會計費和各種服務費。

同時因為每個國家的法律、稅務各不相同,也需要注意考慮當地法律,以及政治、經濟的穩定性。

案例:

俏江南創始人張蘭於2014年6月3日成立離岸信託。2022年11月,新加坡高等法院認定張蘭對信託的控制權過高,信託被擊穿。即張蘭是信託所在銀行帳戶資產的實際所有人,同時也同意了債權人CVC提出的任命接管人申請。

 

總結

以上三種常見的家族信託,各有優缺點。

如果有大額現金需要避險、傳承,同時也需要找一個可靠的資產管理人,可以選擇資金家族信託。

如果資金量還未達到設置信託的門檻,希望享受信託的定制化服務,可以選擇保險金信託。

如果資產數量特別大,更看重自由度、私密性,有更高的避稅需要,就可以考慮離岸家族信託。

 

 

文章來源:信託圈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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